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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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7    点击:

学校各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广东省、汕头市工作要求,学校成立汕头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请各单位通知学校师生做好以下工作:

1.增强防控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了解并向身边亲友宣传、科学防护知识。

2.关注身体健康状况,如有发烧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胸闷气促或者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请马上向学校报告,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筛查。寒假留校学生若出现类似症状,请立即报告辅导员。校医院已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工作布置及相关准备工作,安排24小时接诊。

3.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疫情通报,保持理性思考,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4.根据校历安排,教师213日(星期四)回校,学生214日(星期五)注册,如延期开学,学校将另行通知。学生(包括研究生)请勿提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向辅导员申请,返校时自觉配合学校做好健康监测工作。现已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回的教职工,居家隔离14天,未返回的请不要提前返校。

5.保持环境卫生。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整洁卫生。

6.减少外出,尽量不要前往武汉及周边地区,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减少聚会、聚餐等活动,出门请务必带口罩,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外出回家后请及时洗手、洗鼻。

7.保持合理膳食、规律生活和心情舒畅。饮食以清淡为主,不吃生鲜,不接触野生动物或禽类,多喝水、不熬夜,提高免疫力。

8.师生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校园,谢绝外来人员进校(经批准的公务活动除外),学校东门、西门每天00:00-06:30实行封闭管理。

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落细学校工作部署,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汕头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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